2018年3月5日星期一

買股票是必赚,但還是有例外的

早幾天巴菲特接受訪問, 字字珠璣 ,筆者節錄了重要部份並備註,和大家分享,希望對覺下有所啓示。

1.股市什麼事也可以發生,所以不要借錢買股票;(筆者註:波動不是風險,因借了錢要在低價被迫賣股才是)

2.買Vix指數, cryptocurrency,因为它们不是會制造收入的资産,根本談不上「投资」二字(筆者註:投资定義:買能自動産生被動收入的资産才算投资);

3.散户買一小部份股權較付溢價的大生意的大部份更著數,BRK卻要買大生意(筆者註:買A股的散户單單不用付股息税己佔優,還可以不受分配限制,不受制於乜乜委員會討論後,才能買一瞬时己消失的機會);

4.有些人若因股價上落而發愁,根本不適合買股票,在價格下跌時賣股,更是一件愚蠢的事(筆者註:市場先生特性)

5.要想像股票好似債券一樣是有coupon rate,只是股票的coupon Rate是空白,填寫(計算)coupon rate是投资者責任(筆者註:我多次建議要檢視個人组合的名義獲分的盈利和派息的增長,因为它對填寫coupon Rate很重要);

6.若債券息是像82年有15厘,現在很多公司他也不会買,但現在很多公司卻赚12%,而利息卻只有兩厘多,要加息至影响情度還有排(筆者註:對有12%回報的股票,現在因为息率還在2.9厘水平,加息有排也未影嚮到,對只有三厘的其它投资標就要小心);

7.對有関一般人對債券和股票64或73比例配置可更安全時他説,一些退休基金長期買4,5厘的債券是件愚蠢事,因为股票的長期回報更高(平均12厘)(筆者註:自動配置債股比例的建议,有估計大市的想法,己很難説没有投機的成份);

8.只有透過教育,知道持有股票其实是一間公司的部份。持有股票時間越長,越小風險,持有越長债券期,越高風險(筆者註:投资第一課己説明債券和股票長期回報的分别);

9.人們卻希望買入股票後半年升一倍,明知機率對他们不利,仍有強烈的赌博心理,我不知如何教他们(筆者註:真正的投资很小機會輸,但總有控制不到自己投機,死也要做能力以外的事,並覺得經典的建議是三幅被,不夠cool,就算事实光脱脱放在枱上,也無法教導他们的)。
















11 則留言:

  1. Student says:

    Interesting!

    Thanks for sharing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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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謝謝分享!
    凱恩斯在1936年告訴我們,長期持有股票的可能收益有兩個來源:一、股息(英國人,“for income”)。二、資本增值(美國人,只關注股價上漲“except in the hope of capital appreciation”)。
    巴菲特完全接受凱恩斯的精選個股、集中投資與buy and hold的投資理論。
    問題來了。巴菲特認為企業的盈餘(留存收益)假如不能再投資創造更佳盈餘就應該派給股東。所以,他自己絕不買進任何不派息的公司。因為他認為很多股東能將股息再投資創造出更佳盈餘(比如說,他自己!)。Dilemma來了。巴菲特認為,“如果你著眼於買進資產後它未來的價格變化,你其實是在投機。投機並無不對。”
    巴菲特的公司Berkshire Hathaway一直長期盈利但並不派息。那麼,買進巴菲特公司的人豈不是“只著眼於買進資產後它未來的價格變化”?究竟他們是投資還是投機?尤其是他的親戚、朋友們,並不是每一個都認真“研究”過Berkshire Hathaway,而只是信任他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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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假如我們沒有任何價值投資知識,並且買進了Berkshire Hathaway的股票。我們當然不是“只”相信巴菲特的能力,而是每年都“檢查”Berkshire Hathaway是否真能將盈餘再投資賺更多。假如真的能夠賺更多,所以,我們就繼續持有Berkshire Hathaway的股票。這樣算是投資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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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若果能年年檢查保留盈餘是否用得其所,是否真的較派發更能合股東利益,己經和私人公司股東看法相同,是以生意角度看,自然不算投機。
      其實投機本無不妥,但不知自己是在投機,卻以為是投資就最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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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Ch Liu
    我諗你MISS左小小野
    巴菲特係話如果公司1蚊既盈利再投資產生唔到>1蚊既盈利就應該派比股東
    反之佢認為自己可以幫股東產生>1蚊既盈利,而事實的確如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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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!這一點我知道,不礙長期持有股票的可能收益有兩個來源:一、股息+二、資本增值,以及不派股息的話,巴菲特自己說:“如果你著眼於買進資產後它未來的價格變化,你其實是在投機。投機並無不對。”這就變成買進巴菲特的Berkshire Hathaway的股票並長期持有的人,很容易被認為是“投機”的Dilemma,因為Berkshire Hathaway只派過一次息,那麼持股的人豈不是只“眼於買進資產後它未來的價格變化”而深陷“投機”之譏?但巴黎兄以“若果能年年檢查保留盈餘是否用得其所,是否真的較派發更能合股東利益,己經和私人公司股東看法相同,是以生意角度看,自然不算投機。”就非常具有說服力。因為買進並長期持有Berkshire Hathaway股票的人自己認為自己是與巴菲特一起經營這一盤生意的小股東,生意儘管曾在歷史上有4次暴跌,但大部分年份是正向發展長期盈利,這就符合開創公司的宗旨,當然是投資而不是投機。
      謝謝巴黎兄的解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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