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落真的匪夷所思,投資者居然會嫌自己的資産和現金多得滯,願意低於三四折把現金和資産賣給你。
是這樣的,川河昨天整間公司的市值是12億,即市場有人以這市值出售他手上的持股份額,認為它的內在價值只有12億。
但事實又如何?
川和持有一間在上海收租叫張江微電子港企業37%,這間公司除了收租物業外,就只有現金18億和一幅地皮,因為早期買入和發展成收租物業的地皮便宜,所以賬上有9.2億的應付土地增值稅,這是說,如果那些物業一旦不收租轉為賣出套現,這些稅就要馬上支付,否則就大部份只掛在那裡。因為現在年收2.5億租金+的物業,掛在賬上只是最初發展的10億元成本,即這企業的物業明顯被低估至少有15億。
在扣除收租成本和利得稅後,每年為持37%的川河提供稅後6千萬淨收入,屬於川河的現金則是18x37%=6.7億
川河另外也持有12%上市公司湯臣,上年川河收了4千多萬股息,湯臣也是年收3億多租金的收租淨現金股,有現金55億和其它物業發展,就算把其它物業發展的利潤保留,只派收租的部份,川河應該每年至小也能獲3千6百萬的股息,為了簡單計算,就不提湯臣也持有13.5%的上面那間微電子港,只計算屬於川河在湯臣的現金是55x12%=6.6億。
單這兩公司,川河就能分到13.2億的現金,兩公司每年還能提供9.6千萬現金給川河,也沒計算資產增值已經當是保留了的盈利,而川自己賬面上有10億現金+2億的其它投資股票,共12億,現金年收2千萬利息,股票則若有1千萬股息,共3千萬的年收入。
減去川河每年行政支出約1.2千萬,可分派股息至少有1.14億元,川河發行了26億股股票,即每股每年應可獲分派0.044,川河上年派0.045,本年派0.04,前年是0.05,故筆者的數應該是合理,影響0.04-0.05會是川河發管理層希望再額外保留多少盈利,與及持有的湯臣發展的物業是年買賣的多少。
川河一直是在坐湯臣物業發展的順風車,自己完全沒有現金需要,所以應該加大每年的派息,即使高於1.14億元,也是有需要的,因為這可以提震這個連它自己持有現金25億元一半還未及的可笑和離奇的12億市值。
當然能夠以每股0.46或市值12億出售手上隨時會派10%的股票,作為買方,只要閣下自己做了盡職調查,實在也不必要理會對手為何這樣神奇,把一張張1千元紙幣以5百元賣給你,另再送你一批收租物業。